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位于太平洋夏威夷群岛西南部,1997年3月,中厦公司通过代理人招收劳工前往雅浦,经过严格的考试,交了10250元劳务费等费用后,三批安溪女工68人离开家乡远赴大洋岛国。对于此次出洋打工,她们抱着美好的憧憬,希望能挣下一笔钱,给贫困的家庭带来一些贴补。然而,她们面临的将是怎样的处境?部分打工妹向记者介绍了她们所遭受的非人待遇:
她们每天从早上8点上班,直到次日凌晨1点半下班,吃饭像打仗,只给10分钟。每人每天除完成28件套装的定额外,还要做一个半小时无任何报酬的“副工”,晚上11点30分停电,“副工”及未完成的定额要在摸黑中用手工操作。
当初,女工们与中厦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雅浦制衣厂是实行“每天8小时的定额管理制度”。并解释说是定额可以在8小时之内完成,但实际上她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,根本完成不了定额,“雇主和工头不把我们当人看”。她们一天上厕所不得超过3次,否则扣罚5美元。如果敢跟工头讲理,每次扣罚5美元。有一劳工手受了伤,速度比较慢,便挨了组长臭骂和耳光。一女工由于劳累过度在上厕所时站不起来,厂长却说她是装的。
由于女工难以忍受这些恶劣条件,1997年10月20日上午,她们派代表找雇主要求改善工作条件了,雇主只抛出两句话:“要么无条件做工,要么叫警察抓人。”女工们选择被抓。21日,68名劳工被警察带到一栋房子里,房子里外有警察看守。这里的伙食更糟,68名劳工只有不满一啤酒箱的米饭。面对非人的待遇,女工们集体绝食抗争。在被关押10天后,68名女工陆续被遣回国,而厂方从头到尾只给她们30美元。辛辛苦苦50多天,却换来上万元债务。这对于贫困县的农村姑娘来说可不是小数目。
女工们回国后一致表示要讨回公道。她们要求:一是追究中厦公司采取欺骗手段,收取劳务费的责任。责定其赔偿劳工因此受到的损失;二是要求雅浦制衣厂支付她们的劳动所得,对任意侵犯劳工人权的行为道歉;三是强烈要求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雅浦当局对68名劳工未办任何法律手续、未经任何法律程序、未作任何法律处理而将她们关押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,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,赔偿劳工所受的经济与精神损失。
1998年3月,她们向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,要求确认其与中厦公司所签订的外派合同无效,并要求中厦公司退还437850元所受费用并赔偿189000元人民币。
中厦公司则认为,合同有效合法,劳工所称的工作时间缺乏证据,不予退回所收款项;由于劳工罢工被递解出境,造成提前毁约、要求劳工支付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共计755433元以及雅浦市场丧失等损失共计100万元人民币。
劳动仲裁委裁定驳回安溪劳工的申诉请求和中厦公司的反诉请求,安溪劳工不服裁定,向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起诉。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一个问题:到底是安溪劳工毁约,还是合同书有问题?合同规定劳工“受聘期间,实行每周六天,每天八小时之定额制度”。安溪劳工的律师认为这是一项有欺诈性质的内容,使人误解为每周六天,每天八小时工作制,中厦公司订立合同是误导劳工,应予确认合同无效。
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